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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局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司法局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03-28 11:25:47  浏览次数:847次  栏目: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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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实现全面小康,构建和谐江宁”,坚持以 “进一步与时俱进,争先进位,努力争创司法行政工作一流水平”为指导,突出“切实增强三个意识,全力实现三个整体提升和努力做到五个进入全国前列”工作目标,扎实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工作新水平。区局被市政府评为实施“十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被区委、区政府评为三个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区级机关部门工作考核一等奖、“三下乡”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等,全市“大调解”工作现场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场会及信息工作现场会先后在我区召开。
20**年,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3842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7.45%,防止矛盾纠纷激化11件,劝阻群体性上访108批次,约2165人。区、镇两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1678件,调处率100 %,成功率96.96 %。防止矛盾纠纷激化24件,劝阻群体性上访107批次,约2819人。
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23名,目前,已经解除矫正507名。接收帮教安置对象233人,其中劳教62人,安置率95.6%,帮教率98.9%,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8%以内。
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86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04%),开展各类法律咨询及法律进社区活动12场次;“12348”专线接待解答人民群众来电来访的各类法律咨询846人次,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2850余人次。
全区法律服务机构共担任机关、企事业及民营单位等常年法律顾问216家,接受刑事委托辩护案件132件,代理各类民事、经济案件1012件,非诉讼案件227件,办理各类公证1959件,共接待群众各类法律咨询3100余人次,避免和挽回各类经济损失4850余万元。
一、围绕“争先进位、争创一流”,全系统队伍建设得到有效推进
今年,根据上级部署和安排,我局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活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全系统队伍建设得到有效推进。局成立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江宁区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聘请了23位行风监督员,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制度”四到位。通过江宁电视台、简报、电子屏幕、标语口号、给居民一封信等方式营造行评氛围,扩大行评的知晓率。通过公开承诺内容、首问负责制、服务工作规范、文明用语、收费项目及标准,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通过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限期整改。通过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汤山司法所作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唯一的基层单位示范窗口被市局推荐到市行评办,并接受了市行评代表的验收。同时,在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服务窗口,增设休息等待区和自助服务区,提供便民服务用品,规范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文明用语,挂牌上岗。组织机关和司法所干警以及法律服务人员到社区、外来人员集聚区开展法律咨询、行评工作宣传、普法宣传等活动,努力解决社区群众“急、难、愁”的法律问题。通过行评,机关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办公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文明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的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在去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全系统继续深化学习教育,为进一步检验教育成效,创新建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两个评估体系,把各阶段的任务和具体内容作为一、二级指标,采取自评、所在地领导评、群众评、社会各界评、考核小组验收、局长办公会确定等级等形式,将各单位教育成效评定为A、B、C三个等次,进一步激发了活动开展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其做法在省委政法委简报上进行了刊登交流。
二、围绕“对标找差,全面争先”,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根据全年工作部署,我们确定将法制宣传、大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司法所建设五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不断创新,五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1、突出重点,创新模式,法制宣传工作实现有效突破
法制宣传工作是全区争创全省“法治江苏合格区”的重要考核内容,以此为切入点,我局积极发挥法制宣传职能,突出重点,力求创新,法制宣传工作得到有效推进。一是普法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成立了一支由各单位委派的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的同志及江宁大学城高校教授、律师等20人组成的江宁区普法讲师团;在江宁开发区华宝集团流动人口公寓、区委党校和江宁监狱建立江宁区普法教育基地,利用全区三个普法教育基地扎实开展普法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法制宣传骨干队伍,积极完善区、镇、村三级普法志愿者管理机制,普法网络覆盖面不断扩大。二是重点对象的教育实效进一步增强。针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先后在全区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征文比赛、法制夏令营、义务教育法宣传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培养青少年法制观念。针对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与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共同制定专门的教育计划,组织律师、机关干警参加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大型广场综合咨询活动并制定“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方案,在农民工法制教育基地华宝集团开展专项普法活动,赠送法制扑克牌1000副,法律书籍500册,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0件;依托流动人口普法基地平台,在华宝集团职工宿舍设立法律接待咨询办公室,每周六上午由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员现场解答咨询,共接待职工咨询2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0余件,发放法制宣传材料2000余份,法律书籍2000余册。针对基层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各镇街物资交流会为契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8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000余份,法制宣传年画 3000份,法制宣传扑克牌10000副;与南京电视台《法治现场》栏目联合在东山文化休闲广场举办了20**年首场送法进社区活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500余人次,发放法律书籍2000余册,法制宣传资料6000余份,法制宣传年画5000张,受到群众广泛欢迎。三是普法形式进一步创新。每月18日,利用社区广场,举办“18”法治广场活动,开展广场法律咨询或法治纳凉晚会,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联合区妇联开展江宁区第六届外来务工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联合区总工会、区劳动局举办了江宁区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区掀起了学习劳动合同法的热潮;结合送法进社区活动制作了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法制宣传展板,在全区九个镇街进行巡回展出;结合科普宣传周活动,制作了企业所得税法和物权法的法制宣传展板,在东山中前社区、晓里社区、邵圣社区等九个社区进行了展出,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创新与江宁大学城地区高校开展普法共建活动,与晓庄学院、东南大学、南京航天大学等高校联合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整合高校资源,组织南师大、东南大学“法律人”深入农村开展“法律人在行动”活动,安排南京工程学院20名大学生到各司法所就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工作参加社会实践,达到学以致用的学法效果。同时,在江宁电视台开辟《普法在线》栏目,将密切联系群众利益的法律知识和我局的普法动态向全区的广大居民进行宣传报道。


2、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大调解工作实现有效突破
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平安江宁”建设,突出抓好人民调解与大调解工作的有效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独特作用。一是调解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人员加大对全区村、社区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指导力度。规范调委会各项制度台帐,加大调委会的硬件和软件建设,指导每个镇街集中精力抓一个村或社区作为试点,按照上级标准化调委会建设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以点带面促进标准化调委会建设取得实效,实现村、社区调委会的“六统一”(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统一)。建立健全村、社区人民调解学习、例会、纠纷排查、统计、信息反馈、回访等各项工作制度,将调解工作网络、人员、范围、原则、程序、纪律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全区现有77个村、127个社区调委会调解人员达4020人,配备纠纷信息员 1029人和“三老”志愿者1317人。依托企业工会,恢复、重建了一部分企业调委会或调解小组。现有企事业调委会23个,集贸市场调委会8个。二是大调解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结合我区实际,将大调解工作统一归口区司法局管理,指导镇街抓好大调解组织机构、工作网络建设,规范大调解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台帐。对公安机关受理的不构成犯罪的案件、检察院受理的决定不起诉的案件中有关民事赔偿内容的、法院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中附带民事赔偿内容和民商、行政案件,委托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处,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对接,并将法律援助、公证、法律服务融入到大调解运行机制之中,丰富纠纷解决手段,提高了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与区监察局联合下发文件,对全区大调解运行机制和调处机制进行督查,提高大调解工作成效,推动大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在实效”的原则,指导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研判纠纷信息,制定调处工作预案,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三是调解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调解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集中举办两次大调解工作培训班,印制《江宁区基层大调解工作实务手册》,采取交流观摩、以会代训、以案释法、旁听法庭庭审等多种形式对部门、镇街调解员及工作人员以及村、社区调解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四是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创新。结合我区实际,成立了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镇街村级区划调整,调整建立新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探索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区消费者协会成立专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江宁街道与相邻的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乡、南京梅山海事处、南京中华门铁路派出所社会治安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横溪镇与安徽省当涂县丹阳镇联合成立了苏皖‘双丹’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了联合调委会的工作制度、台帐,并正常开展工作。联合调委会在化解跨省纠纷、维护接边地区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经验得到省、市政府办公厅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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