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环保局20**年工作总结暨20**年工作思路
20**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环保局的具体指导下,全市环保系统紧紧围绕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统筹环保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20**年元至 11月份全市环境质量目标全部达到和优于省定目标:我市出境断面高村桥水质达标率为95.5%,COD浓度月平均值为57.9mg/L,城市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4%,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一、20**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多管齐下,全面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任务。
按照省政府下达的20** 年我市COD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我市20**年应实际削减COD排放量2841吨。今年以来,我市采取了新建襄城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鄢陵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魏都宏源污水处理厂二期、禹州市污水净化公司二期,扩大市瑞贝卡污水净化公司、长葛市污水净化公司的收水量,提高排放标准,对河南一林纸业有限公司实行深度治理等一系列措施,预计到年底可削减COD 4110吨,超额完成年度削减目标任务。
20**年我市二氧化硫应实际削减二氧化硫4362吨。我市采取了关闭22 家34条机械化立窑水泥生产线,关闭长葛市恒光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禹州市远航铝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河南中原煤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许昌天健热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新峰矿务局自备电厂1、2号机组,关闭509家砖瓦窑厂,关闭宏伟集团、宇旭纸业、华强纸业在用燃煤锅炉,对天健热电、恒光热电实施发电量交易等措施,预计到年底可削减二氧化硫7146吨,超额完成年度削减目标。
(二)克难攻坚,创模工作取得新进展
20** 年是我市的创模“攻坚年”。市委、市政府对创模工作高度重视,毛万春书记多次听取创模工作汇报,李亚市长同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领导同志签订了创模目标责任书,并和张宗保副市长多次进行现场办公,对创模工作进行督导部署。市创模办将32项创模指标分解为112小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狠抓各项工作的督查落实。经过各参创单位的联合攻坚,全市创模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一是市教育局承担的全市中小学校环境教育普及工作已完成,中小学校环境教育普及率已经大于85%的指标要求;我市07年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数据为2.35吨标煤/万元,低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2.4吨标煤/万元的能耗标准;三是市农业局承担的我市07年5万口户用沼气建设工作任务于10月份提前完成;四是市城管局承担的庞庄垃圾堆放场综合整治任务基本完成,对庞庄垃圾堆放场进行了垃圾山整形工程和黄土覆盖工程。截至目前我市创模32项指标中,已达标27项,其中数据已达标但需作完善工作的3项,分别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机动车尾气环保定期检测、危险废物处置率等三项指标;20**年我市将紧扣5项不达标指标,狠抓落实,确保20**年实现创模指标全面达标。
(三)强化措施,圆满完成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是彻底关闭取缔机械化立窑水泥生产线。市环保局及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措施,依法行政,全市4家水泥立窑生产线已于8月底关闭到位,目前已全部实现窑体爆破。
二是燃煤电厂脱硫工程顺利完成。龙岗电厂脱硫工程已基本完工,1、2号脱硫吸收塔、石灰石粉仓、事故浆液箱已建成,烟道支架及综合楼主体工程已完成,现正在进行防腐处理和设备安装,计划12月23日完成脱硫全部工程并开始168小时试运行。列入省政府目标的3台小火电机组(禹州第一火力发电厂3#、中原煤电3#、新峰矿务局自备电厂1、2#)已经关闭到位。
三是按照“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关闭取缔、停产治理等综合措施,对全市耐火材料和铸造行业进行整治。目前禹州市71家耐火材料企业已全部整治到位,其中56家已拆除倒烟窑,15家改造为煤制气;全市107家铸造行业也已治理完毕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四)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查建设项目违法行为
为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全市环保、发展改革、土地、金融、工商、城建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环保五优先”原则,严格“六不批、三严查”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强化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一是深入开展9 个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清查工作。没有发现降低环境保护准入门槛、阻挠干扰环保部门现场执法检查、降低或取消排污费等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目前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二是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截至11月底,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447 个,否决各类建设项目34个,验收建设40个,没有一例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现象发生。三是开展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全市9个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稳步推进。魏都民营科技园区、许昌市经济开发区、禹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报告已于11月30日报省评估中心;东城区工业集聚区、长葛市城南工业区、鄢陵县金汇纺织工业区、许昌县民营科技园区规划环评《大纲》已通过评审,报告书正在编制;襄城县煤焦化循环工业园区环评大纲已编制完成,已报评估中心准备评审,长葛市大周有色金属循环工业园区环评大纲正在编制。
(五)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环境支撑能力
20**年,市政府共投资2247万余元,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市区新建污水管网13公里,截流排污口410个,同时投资500余万元对清异河实施清淤,目前,市区六条内河已基本实现了“五河长清、一河达标”的目标要求。许昌市区、禹州市、长葛市3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魏都区宏源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厂,均已实现了满负荷运行,襄城县污水处理、鄢陵县污水处理厂、宏源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禹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正在试运行,可新增污水处理量5万吨,目前全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32万吨。禹州市、长葛市垃圾处理场已建成投入试运行。许昌县垃圾处理场、鄢陵县垃圾处理场、襄城县垃圾处理场正在加紧建设,年底前可望建成运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采取市场化运作,由河南天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建设及运营,目前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中,12月27日可建成投入试运行。
(六)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市区供水安全
饮用水源是人民群众的生命线,保护好水源地,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许昌市是北方严重缺水城市之一,水源地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我们按照省政府批准实施的《许昌市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对沿河企业实行了严格的治理;对沿线乡镇、单位生活污水排放去向进行了整治;今年以来,我们加强了河道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饮用水源地保护机制,加大对水源地巡查力度。除各县(市、区)按照水源地巡查制度坚持每周两次巡查外,市环保局派出专人专车每天对饮用水源地进行巡查,加大对影响水源地水质的平煤13 矿、范河倒虹吸、颍河倒虹吸、长店沟等重点部位的监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同时在北汝河鲁渡设置了自动监控设施,随时监控上游来水水质,经常和平顶山市环保部门沟通联系,解决上游的污染问题,确保上游来水水质达标。元—11月份,北汝河及颍汝干渠的水质一直达到三类水体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由市水利局负责在颍汝干渠两岸村庄、桥梁等人员活动相对密集区域附近设置围网,在一级保护区内设置警示性标语牌和一级保护区界桩,目前资金安排已经到位,正在进行围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七)完善监控手段,提高监管水平
为严防已关闭的污染企业和“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市环保部门切实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对列入省政府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方案的15家重点监控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重点污染企业实施重点监控。一是按照市政府“五项硬措施”的要求,严格落实网格化机制和精细化管理制度,实行“厂定人、人盯厂”,明确监管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实施科学监控。全市重点排水企业已安装COD 在线的33台,监控中心信息平台已正常投入使用,对企业的排放达标情况进行全天候监控。三是成立了市区内河河道巡查中队,实行24小时河道巡查制度,并对清异河十余个指定监测取水点进行取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四是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严格落实省政府52令,一次超标排放的予以重罚,二次超标排放实施停产整顿,三次超标排放的彻底关闭。
(八)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1、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序进行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3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通知的意见》(豫政〔20**〕34号)文件要求,我市于5月份全面启动了污染源普查工作,市政府与8个县(市、区)政府及13个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了《许昌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目标责任书》;制定并印发了《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许政〔20**〕39号)、《许昌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许政办〔20**〕112号),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普查工作办公室,各县(市、区)也成立了各自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定了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宣传方案,各项宣传活动正在按照方案进行;全市污染源普查基础数据库已形成,按照省普查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市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目前各项监测工作也已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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