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毕业生轻松求职网公文频道报告汇报心得体会治理商业贿赂如何用足法律利器
治理商业贿赂如何用足法律利器

治理商业贿赂如何用足法律利器

01-29 16:21:54  浏览次数:622次  栏目:心得体会
标签:心得体会范文,有效教学心得体会,http://www.qiuzhi56.com 治理商业贿赂如何用足法律利器,http://www.qiuzhi56.com

  在医疗、建筑、金融、电信、政府采购等诸多领域,各种各样的商业贿赂正在侵蚀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肌体,败坏着社会风气。参加此次两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呼吁:治理商业贿赂,必须用足法律利器。
  紧锣密鼓治理商业贿赂
  2006年,是中国对商业贿赂集中开战的一年。
  ——2005年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正式决定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反腐败工作的重点。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申:“今年要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3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部署2006年任务时,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加大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行动。
  “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充分显示出党和政府治理腐败、打击商业贿赂的态度和决心。”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尚宇代表说。他认为,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极少数干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放松世界观改造,有些领域中的制度和机制不够完善,商业贿赂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表现得还相对突出。
  河北省承德市市长景春华代表说:“坚决拥护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决定,相信专项治理工作必将为净化市场经济环境、整肃公务员队伍、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发挥重要的作用。”
  “润滑剂”其实是“腐蚀剂”
  经营者为何情愿掏腰包向交易对象行贿,而不直接降低价格让利于消费者?全国政协委员、北京谢朝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朝华说:“经营者青睐商业贿赂,是为了获取多于竞争对手的交易机会或有利的交易条件,从而获得利润,所以商业贿赂往往被看做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种‘润滑剂’和‘潜规则’。”
  商业贿赂不但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还极大损害了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公信力,腐蚀了公务员队伍。贵州省监察厅副厅长武鸿麟代表说:“商业贿赂影响社会公平,已经成为滋生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的温床,‘润滑剂’其实是‘腐蚀剂’。”
  政府部门、公共机构负有维护社会公正的职责,也握有大量的公共资源。一些公司企业正是看到了这一点,通过不正当的经济手段,拉拢、腐蚀某些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权力寻租。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代表认为:“治理商业贿赂必须首先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
  这样的观点在王尚宇代表所提供的数据中得到了印证:2003年以来,河南省检察机关共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794件822人,涉案金额7502万元,其中犯罪嫌疑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233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0人。
  用足法律利器
  “商业贿赂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具有了普遍性,另外,由于行为双方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往往共同隐瞒相关情况,给此类案件的侦破造成了一定困难。”北京鼎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智慧代表说。
  社会意识对于商业贿赂的宽容也给发现此类案件线索带来了难处。据某网站的一份调查显示,社会公众对于商业贿赂的心态比较宽容,有7%的人表示“可以接受”,另有20%的人态度不明确,认为“绝大多数企业都是靠回扣来销售,一两家想拒绝也没用”。
  3月8日,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部署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会议提出:“要充分发挥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信访举报系统的作用,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拓宽举报渠道,扩大案件线索来源。要集中力量依法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商业贿赂案件。”
  打击商业贿赂、防治腐败,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中国银监会纪委书记胡怀邦代表说:“去年检察机关在打击商业贿赂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与13个中央部委、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对发生在建筑、金融、教育等领域的行贿犯罪建立档案查询系统,此举必将对预防商业贿赂犯罪起到积极作用。”
  进一步拓展法律空间
  在依法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还需进一步卣共榘焐桃祷呗傅姆煽占洹K淙晃夜缎谭ā分泄赜诰梅缸铩⒒呗阜缸锏暮芏嗵蹩疃际视糜谏桃祷呗福恍┐砣衔芴宥裕夜稍谏桃祷呗父拍睢⒁慕缍ǖ确矫妫窒扌曰贡冉洗螅头3潭绕帷?
  甘肃省政协副主席邵克文代表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贿赂行为也在不断翻新,应该加紧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法院院长莫建芳代表认为,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使实践中大量的商业贿赂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查处,商业贿赂被发现的几率很低。
  四川成都卷烟厂厂长程佳华代表也认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已施行6年,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应该出台专门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并进一步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对商业贿赂违纪、违法的行为作出明确界定。”
  正如许多代表委员认为的那样,打击商业贿赂虽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但只要我们站在反腐败的高度给予充分重视,坚持从严治理、用足法律利器,这个顽疾就一定会被治愈。


,治理商业贿赂如何用足法律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