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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2017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总结

工商局2017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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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春耕、秋播生产时节,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___工商分局严格按照20**年中央再发1号文件精神和市局《红盾护农方案》要求,重点围绕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四类商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的违法行为。___工商分局在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过程中,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效,载止目前为止,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850台次,执法人员2560人次,检查各类市场:123次,查处违法案件其中查处涉农案件59件,现已结案案件55起,其中种子立案20件,结案20件;肥料立案34件,结案30件,农药立案5件,结案5件;总案值达295.8万元,罚没款16.2万元。现将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组织。

  ___工商分局在接到市局关于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执法检查的工作按排后,立即召开分局办公会议,针对我局此次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执法检查行动,做好充分准备,并积极地开展好检查和宣传工作,同时成立了以赵伟局长为组长,高健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市场巡查(督查)大队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步骤。

  二、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在开展此项活动时,我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执法检查活动,已对辖区六个工商所的19个乡镇、办事处的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农资商品经营活动进行了执法检查。截止目前为止,时值春耕生产在即,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___工商分局严格按照20**年中央再发1号文件精神和市局《红盾护农方案》要求,重点围绕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四类商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在此项工作开展中,我局对辖区六个工商所的18个乡镇、办事处的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经营活动进行了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850台次,执法人员2560人次,检查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生产单位3家,批发经营企业98家,个体及代销网点156个,检查了25个商标38个品牌的肥料3860余吨,抽检肥料185组,送检99组,经法定机构检测为不合格47组;查扣没有标明保质期的农药156瓶;查处了7个品牌稻种外包装上有违法行为,其中4个品牌的包装上未标明审定编号,1个品牌是未审先推,1个品种的审定时间和生产时间不符,另处两个属种子标签与实际不符。截止目前为止,查处违法案件其中查处涉农案件59件,现已结案案件55起,其中种子立案20件,结案20件;肥料立案34件,结案30件,农药立案5件,结案5件;总案值达295.8万元,罚没款16.2万元。通过对农资市场的专项整治,有力打击了不法行为,有效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典型案件

  关于一经营的农药虚假宣传一案的典型案例1

  20**年5月31日,当事人以65元/件的价格从滁洲市北关一经营户处购进由广东省广州市益农生化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日牌钻心虫一扫光农药7件(每件40瓶),并以2元/瓶的价格对外销售。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农药标签标注的防止对象为“对水稻钻心虫,二化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有特效,对稻飞虱、藓马、稻苞虫、叶蝉效果显著。并且当事人在销售上述产品时也按照该产品说明向农户介绍使用范围。经我局网上查询,该公司生产的钻心虫一扫光农药的农药登记证LS20**1475号准许使用的作物为十字花科蔬菜,防止对象为蚜虫。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我局责令停止其违法经营行为并处经济处罚3000元。

  关于一经营户销售的种子标签标注与实际不符

  及虚假宣传一案的典型案例2

  案件来源:

  20**年2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农资市场专项检查时,发现滁州市一经营户经营的喜多收牌“喜多收一号”和“特优608”杂交水稻种标签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同为(苏)农种生许字(20**)第0195号,经我局上网查询,该生产许可证准许生产的品种为“汕优084”,当事人涉嫌销售种子的标签标注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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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经过:

  20**年2月6日,当事人以14元/斤的价格购进由六安市丰禾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喜多收”牌“喜多收一号”杂交水稻种1800斤,以13元/斤的价格购进由该公司生产的“特优608”杂交水稻种3000斤,并以相同的价格销售至___区各乡镇,其共计“喜多收一号”874斤,“特优608”840斤,其销售的上述两种杂交水稻种的标签标注同为(苏)农种生许字(20**)第0195号,经我局在网上查询及到六安市丰禾种业有限公司调查,该公司生产的上述两种杂交水稻种尚未经过农作物品种审定,标注的(苏)农种生许字(20**)第0195号生产许可证是该公司冒用他人公司的生产许可证。同时当事人在销售上述两种杂交水稻种的情况下,以散发宣传单的方式对其销售的“特优608”杂交水稻种的特性、产量等进行虚假宣传。其散发的宣传单内容为“由我公司自育恢复系禾恢608与龙特浦A配组而成的中早熟新组合,全生育期135天比汕优63早熟5—7天,株高112厘米,茎杆粗壮,生长清秀,熟相好,适应性强,穗大粒多,平均每穗182粒,千粒重29克,20**、20**年连续两年示范,该组合表现早熟、高产、耐高温,高抗白叶枯病,其丰产性,适应性及综合性状达国内育成的早熟组合先进水平,一般亩产650公斤左右,具有700公斤以上的潜力。”经我局调查,该宣传单内容系该六安市丰禾种业有限公司公司自己编写而成,没有法定的审定数据。截止案发时当事人已散发出该宣传单70张。

  案件结果:

  当事人销售标签标注与实际不符的“喜多收”牌“喜多收一号”和“特优608”杂交水稻种,违法了《种子法》和《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行为,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5000元。

  四、我局在执法行动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执法;二是协调作战;三是加强宣传;四是建立农资关口前移动态临管;五是实施农资商品准入管理。

  1、在严格执法中,我局本着对广大农民负责的精态度,切实抓好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的统一行动,对辖区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的经营户采取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做到有假必打、违法必查,确保我局辖区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市场得到有效净化。

  2、在协调作战中,我局采取局所联动,所所联动的方式,密切联系,形成合力,地毯式地对辖区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经营户进行检查,强化了执法检查的力度,确保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取得成效。

  3、在加强宣传中,我局邀请新闻媒体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执法活动后,我局已将检查情况递交滁州日报社予以公布,以及滁州电视台记者到检查现场进行采访。同时发放农资宣传材料1000余份。受到较好的效果。

  4、农资经营户档案全面实行动态监管

  农资经营户监督管理档案采取一户一档,是一个动态管理系统,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农资经营户的概况,主要是店容店貌和经营农资商品的图片资料;二是经营的主要农资商品登记情况,反映经营的主要农资商品;三是市场主体准入管理的情况,包括经营单位主体资格资料和农资商品供货单位主体资格及商(产)品质量证明资料两个方面;四是市场监管的有关资料,包括市场巡查、商品抽样检测、案件查处和不合格商品市场退出管理四个方面;五是对其它行为监管的有关资料,包括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和315投诉四个方面;六是农资经营户的信用信息资料,包括经营户的十星评定和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两个方面。对农资经营户的监管始终处于动态之中,因此,我们把农资经营户监督管理档案做成活页形式,随时增加监管内容,做到入关后的动态实时跟踪监管。

  5、重要农资商品准入管理。

  农资商品是构成农资市场的细胞,健康的细胞才能构造一个健康的身体,同样,合格的农资商品才能构造健康的农资市场。因此,___分局在把好农资商品准入关,实现农资商品监管关口前移中,建立“三一二二”管理体系,就是实行“三簿、一卡、两查、两帐”制度。“三簿”即农资经营户必须建立农资商品购进登记簿和销售登记簿,工商所建立农资商品备案登记簿;“一卡”即农资商品质量跟踪监督卡,农资经营者在销售农资商品时,必须出具由___工商分局监制的农资商品质量跟踪监督卡,与商品一起交给消费者。“两查”即农资经营户在每次购进农资商品时,必须查验两个主体:一是索取供货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查验供货单位主体;二是索取商品质量证明,查验商品质量合格主体。根据每次商品和供货单位的不同,我们要求经营户对非生产型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2、经营许可证;3、品种推广证;4、检验检疫报告,三杂种子还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对生产型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2、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3、品种推广证;4产品认证证书;5、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授权使用许可合同;6、产品登记证;7、检验检疫报告;8、品种审定证或审定公告,索取的证件均为复印件。

  “两帐”,就是将索取的销售发票或能够证明商品来源的合法凭证、证件名称和票据号码如实登记在农资商品购进台帐,并将索取的资料提供一份给当地工商所备案,工商所及时登记商品备案台帐,做到农资经营户购进台帐上登记的购进时间、品种、数量、品牌、供货单位及索取的资料与工商所的备案台帐相一致,并将有关资料归入农资经营户监督管理档案。对索证不全或不到工商所备案的经营户,我们采取零距离监管,对每个批次的商品都进行抽样检测,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市场上农资商品的质量。在销售时,农资经营户必须将每笔销售都记入销售台帐,并出具农资商品质量跟踪监督卡,监督卡的累计数量和台帐的累计数量要相等。最终,三簿一卡达到三统一:购进总量与库存和销售台帐之和相统一,并与工商所的备案台帐相统一,销售台帐数量与监督卡数量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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