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市地籍工作总结
20**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省厅地籍处的直接指导下,我市地籍工作以《湖南省地籍管理“十五”计划纲要》及《湖南省地籍管理“十一五”规划纲要》为指针,认真落实“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以土地产权管理为核心,以地籍信息化建设和土地数据真实性为重点,以规范化建设为保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关于土地产权工作
(一)土地登记发证进展情况
按照省厅地籍处的要求,今年4月下旬开展了全市土地登记发证
进展情况的调研。我市从1987年全面开展土地登记工作以来,一直将扩大土地登记覆盖面作为促进城乡土地统一管理,开创土地管理新局面的重要举措。通过近二十年来的不懈努力,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截止20**年底,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数为9.9162万本,发证率为84.76%;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数为0.8979万本,发证率为97.28%;[找材料 到.-.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数为58.1937万本,发证率为58.16%,其中,农村宅基地发证数为55.4219万本,发证率为58.85%;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数为4.7304万本,发证率为75.38%。
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数为1.7827万本,未登记原因主要有权利人不申请、地籍调查未完成及权属资料不全;集体土地所有权未登记数为0.0251万本,未登记原因主要有有权属纠纷及权属资料不全;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数为41.8659万本,未登记原因主要有权利人不申请、工作未开展、地籍调查未完成及权属资料不全;其中农村宅基地未登记数为38.7451万本,未登记原因主要有权利人不申请、工作未开展、地籍调查未完成及权属资料不全;城镇住房用地未登记数为1.5446万本,未登记原因主要有权利人不申请、工作未开展及权属资料不全。
20**年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6587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114本,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40120本,基本上满足用户需要按时完成了登记发证任务。
(二)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情况
根据《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方案》(国土资厅发[20**]70号)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实施了该项工作,于20**年10月15日全面完成。
1、加强组织领导
组建永州市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局长、党组书记秦坤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陈满喜同志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的领导。
2、开展自查自纠
2.1 自查整改。各县、区、场国土资源局(科)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方案及土地登记有关要求,逐项开展检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正,8月底前完成自查整改,填写《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情况汇总表》和自查情况报告。
2.2 检查验收。9月1日至10日,我局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各县(区、场)国土资源局(科)进行检查。9月10日至15日我局地籍科对全市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情况进行总结。
3、检查汇总情况
通过三个检查小组对各县、区(场)的检查,全市土地登记在岗人员为198人,土地登记在岗人员中持证上岗人88 人;共检查宗地56690宗,[文章来源于=大=秘=书=网=站-帮您找文章,12小时内解决您的文章需求]其中不规范宗地3731宗,占抽查宗地6.6%;不规范宗地中登记机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0宗, 登记程序不符合规定的65宗,土地确权登记依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7宗,申请登记资料不齐全的1016宗,土地登记中形成的资料文件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的418宗,未使用国家规定的土地登记表格的653宗,土地登记表格填写不规范的1550宗,未支付全部出让金登记的30宗,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登记的1宗;已纠正不规范登记宗地3111宗;土地登记引发行政诉讼的40宗,败诉6宗,赔偿金额2.74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3.1 不执行“五不登记”的4宗。主要是出让土地没有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属市本级3宗进行了土地登记(依据永州市文件对已交80%的出让金的可以给予登记);对于这三宗国有土地,我们将通知各使用权者在年底前将剩余的出让金补交,否则将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理;双牌县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登记宗地1宗,已纠正。
3.2 不按土地登记程序办理的65宗。地籍调查时,调查人员对四邻签字要求不严,没有按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城镇地籍调查规程》有关指界的规定,及时定界;注册登记时,特别是在土地他项权利登记中,没有在土地登记卡上做记载。这些问题主要出现在市本级土地登记中。
3.3 土地登记资料不齐全1434宗。土地登记申请资料不是很齐全,有些申请的法人没有盖章、
没有申请书、没有委托书等,通过此次检查已补正;土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不齐全,管理不规范,主要是道县和祁阳县两县,现已全部纠正。
3.4 土地登记表格使用及填写不规范的1550宗。大多数县、区没有建立土地归户卡;土地登记表格填写上有很多的漏项,特别是在建筑容基率、标地地价、申报地价、建筑限高、通讯地址等项上基本上没有填写或填写不完整,通过此次检查已全部纠正。
3.5 因土地登记引发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的40宗。因土地登记已引发的行政诉讼有40起,败诉6,引发行政赔偿2.47万元,主要是土地遗产、土地登记程序不到位、交易的土地个别当事人没到场而引发的行政败诉。
3.6 土地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全市所有县、区、场都建立了相应的土地登记制度、目标责任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办事流程,有完善的考核办法。
3.7 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开展及窗口办公情况。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部分单位还没有应用计算机系统检索,实现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仍然采用人工查询方试,但制定了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制度。各县、区、场都创办高标准的政务中心,所有土地登记在政务中心审查后,转交给各股(科)室,各股(科)室在收到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办结再转交给政务中心,申请人再从政务中心领取相应的证件。
3.8 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情况。土地登记人员均持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同时建立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土地权属矛盾调处情况
及时调解处理好土地权属纠纷,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年我市加强了土地权属矛盾[范文为.作者原创作品-转载请加.外部链接!]调处力度,积极利用地籍权属资料,调处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之间权属矛盾22起、集体土地所有权之间权属矛盾17起、国有土地使用权之间53起、集体土地使用权之间22起,从而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四)参与建设用地项目报批及土地开发整理等服务情况
20**年全市地籍系统积极参与了200多个建设项目用地报批(不含农民建文房)及30多个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中的土地确权和地类、面积核定工作,保障了重点用地项目的及时报批和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规划修编基础数据确认工作
为确保我市20**—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权威性与准确性,根据湘国土资办发〔20**〕104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确认技术规范的通知》和湘国土资办发〔20**〕173号《关于加快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础数据确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确认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要求,认真组织,科学规范地开展了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更新工作。
1、组织领导
为确保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客观真实,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陈满喜任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于20**年9月3日召开了全市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基础数据确认工作会议,各县、区、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管副局长及地籍股负责人参加,会上要求各县、区、场及时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和规范数据确认工作的领导,做好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审查与上报工作。
2、严格审查程序提高数据的有效性
(1)申报。各县(区、场)国土资源局写出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确认申请报告,将申请报告及分析报告统一报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审核。
(2)审查。地籍科依照《技术规范》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价,提出审查意见,汇总后出具分析报告。
(3)认定。地籍科将审查意见及分析报告,报局务会审定后,及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
3、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我市共11个县(区)2个农林场,现阶段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础数据工作的八个县(区)、二个农林场(审查阶段),分别为冷水滩区、祁阳县(金洞林场)、东安县、双牌县、道县、宁远县、江华县、蓝山县、回龙圩农场;预期在11月30日前能完成的3个县(区),为零陵区、新田县、江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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