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毕业生轻松求职网财会考试会计职称考试会计职称考试模拟试题中级经济法2017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模拟试题二
2017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模拟试题二

2017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模拟试题二

03-28 11:24:47  浏览次数:946次  栏目:中级经济法
标签:试题,历年真题,题库,http://www.qiuzhi56.com 2017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模拟试题二,http://www.qiuzhi56.com

【参考解析】: 合营企业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但合营各方的投资比例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化的,合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经合营各方协商一致,由合营企业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向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 50 题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中国合营者可以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     

【正确答案】: ×     

【参考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中国合营者可以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个人。

第 51 题 合同约定由债务人甲向第三人乙履行交货义务,甲在所交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当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     

【正确答案】: ×     

【参考解析】: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而非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第 52 题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普通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只须提前15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以退伙。( )     

【正确答案】: ×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协议退伙时退伙人履行的义务,根据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该题针对“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知识点进行考核】

第 53 题 合作企业成立后改为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半数以上同意。( )
     
【正确答案】: ×     

【参考解析】: 合作企业成立后改为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一致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 54 题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半数以上通过。( )     

【正确答案】: ×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关联关系表决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该题针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第 55 题 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指当事人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而予以延长。( )     

【正确答案】: ×     

【参考解析】: 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根据特殊情况而予以延长。

四、简答题(本类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第 56 题 简述波士顿(市场增长率――相对市场占有率)矩阵  。

标准答案:
波士顿矩阵也叫市场增长率――相对市场占有率矩阵。该矩阵由四象限组成,横轴代表经营单位的相对市场占有率来决定现金流量的大小;纵轴代表经营单位的市场增长率决定着投资机会的大小。四象限把公司从事的多项业务分为四类:1、.幼童类:位于矩阵右上角的业务,具有较高的市场增长率和较低的相对市场占有率,这类业务由于市场增长迅速而且有吸引力,但在市场上的地位还比较低,因而是一项待开发的业务。2、明星类:位于矩阵左上角的业务,具有较高的市场增长和较高的相对市场占有率,由于它们所处的优越地位,能回收大量资金。3、金牛类:外于矩阵左下角的业务,具有较低的市场增长率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这类业务表明企业具有强大的实力而又处于一个走下坡的市场。4、瘦狗类:位于矩阵右下角的业务,具有较低的市场增长率和较低的相对市场占有率,它们既没有吸引力又处于软弱的市场地位,往往需要不断地投入资金,这样就会成为资金的“无底洞”。    

第 57 题 2004年7月,S市某国有企业经批准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市另一家集体企业同为公司发起人,国有资产评估后,全部折价入股,其金额为8000万元。公司股本总额为2亿元,每股面额为1元,股份数为2亿股。国有企业资产折股为8000万股,另一发起人集体企业认购3000万股,剩余部分委托甲证券公司包销。2004年11月10日该公司在履行法定手续后以每股1.5元的价格开始发售,并私下与包销的公司达成协议,回购了本公司股票120万股。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证券法》的规定回答: 

(1)该公司股票由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该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是否合法?为什么?

标准答案:
(1)该公司股票由一家证券公司包销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票面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本案中两家发起人认股1.1亿股,票面金额1.1亿元,公司股本总额2亿元,向社会发行股票票面总额9000万元,已超过法定限额,应由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承销团承销。 
(2)该公司回购由证券公司承销的股票属于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的违法行为,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非法回购本公司股票。    

第 58 题 什么是战略管理及其特点?

标准答案:
战略管理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为了企业长期的生存和发展,再充分分析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基础上,确定和选择达到目标的有效战略,并将战略付诸实施和对战略实施过程进行控制和评价的一个动态管理过程。战略管理的特点包括:( 1)企业战略管理是一种整合性管理,具有全局性。(2)企业战略管理的主体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3)企业战略管理涉及企业大量资源的配置。(4)战略管理从时间上来说具有长远性。(5)战略管理需要考虑企业外部环境中的诸多因素。

五、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0分)

第 59 题 甲上市公司根据合同于2006年3月22日开出面值600万元,5个月期的商业汇票,但票面注明的出票日期为3月19日,交付给乙公司支付材料款,A、B二位保证人为乙公司保证,并在票据正面注明保证字样和保证人签章。乙收到票据后并未向甲公司足额供货,但按期向承兑人提示承兑。并于2006年6月9日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背书转让给丁公司,汇票金额变为900万元。丁公司于2006年8月22日向承兑人提示付款,由此牵涉出以下问题:    

1.甲公司认为票据未记录付款地和出票地,记载事项不完整,乙公司未履行合同,拒绝付款;承兑人认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拒绝承兑。    

2.丁公司向丙公司索要票据款项,丙公司认为票据背书时未注明背书日期,背书行为无效,拒绝承担责认。    

3.丁要求乙付款,乙认为付款金额不确定,拒绝付款。    

4.丁要求A、B两位担保人代为付款,A认为自己只承担一半的责任,另一半责任由B承担。B认为自己只对乙负责,乙背书转让时未经自己同意,故背书转让后,不再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5.甲公司为了缓解资金压力,经C股东2006年9月5日提议,拟于12月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并于11月18日将审议事项通知各股东。    

要求:结合以上资料,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影响汇票有效性的记载事项有哪些?甲的理由是否成立?该票据的有效期应从哪一天开始计算?    
2.承兑人拒绝承兑的理由是否成立?    
3.提示承兑的记载事项有哪些?承兑的效力是什么?    
4.丁要求丙、乙、A、B代为付款,属于行使什么权利?该权利行使的程序是什么?    
5.丙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丙应对该票据承担哪些责任?    
6.乙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    
7.A、B的观点是否正确?    
8.若乙代为付款后,应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    
9.上市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甲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是否符合要求?  

标准答案:

1、影响票据效力的记载事项是绝对记载事项。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1)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上述绝对记载事项缺一则该汇票无效。    
出票地和付款地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记录与否不影响票据的效力;其次,票据是无因证券,只要权利人持有票据,就享有票据上的权利。至于票据持有人是何原因持有票据,这些原因是否存在,是否有效,不影响票据权利。故甲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    
票据是文义证券。若票据上记载的出票日期与实际出票日期不一致,以票据记载的出票日期为准,故出票日期为2006年3月19日。    
2、承担人拒绝承兑理由不成立。因为该票据属于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在该票据到期日起10日内提前付款,丁提示付款的时间符合这一规定。    
3、提示承兑的记载事项有承兑文句、承兑日期和承兑人签章。其中,承兑文句和承兑人签章属于绝对记载事项,承兑的效力在于确定汇票付款人的付款责任。承兑人于汇票到期日必须向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上的金额。承兑人在到期日拒绝付款的,必须由持票人承担延迟责任,支付延迟付款的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4、丁要求丙、乙、A、B代为付款,属于行使票据追索权。其主要程序为    
(1)汇票额拒绝付款后,其拒绝付款证明,退票理由书等。    
(2)从取得拒绝付款证明之日起3日内向自己的前手发出追索通知。    
(3)追索的对象包括自己的所有前手,即包括汇票的出票人(甲),保证人(A、B)背书人(乙、丙)等,他们对持票人丁承担连带责任。    
(4)投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全体行使追索权。    
5、丙的理由不成立,丙属于丁的前手,且背书日期属于相对记载事项,记载与否,不影响背书连续的效力。在丙背书前票面金额为600万元,背书后变成900万元,丙应对票据的变更负文义责任。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2017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模拟试题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