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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真题及答案

0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真题及答案

01-24 14:34:21  浏览次数:714次  栏目:会计职称考试历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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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17.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乙将自己的钻戒出质给甲、但其后乙并未将钻戒如约交付给甲,而是把该钻戒卖给了丙。丙聚是钻戒后,与甲因该钻戒权利归属发生纠纷。根据《物权法》与《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钻戒权利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不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因为该钻戒已质押给甲
  B.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但甲可依其质权向丙追偿
  C.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甲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钻戒
  D.丙能否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取决于甲同意与否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乙并未向甲交付钻戒,因此质权并未设立,而乙将钻戒给丙,丙取得了钻戒有权,甲不能要求返还该钻戒。
  
  18 李某为资助15岁的王某上学,与王某订立赠与合同,赠与王某10万元,并就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后李某无正当理由,在交付给王某6万元后就表未不再赠与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李某应当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B.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王某司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该赠与合同效力未定
  C 、李某可向王某要求返还6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D.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本题中,李某与王某签订的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因此不得无正当理由撤销。
  
  19. 甲、乙、丙三方合作研发一项新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中未约定该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新技术研发成功后,乙、丙提出申请专利,甲不同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专利甲请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丙不得去申请专利
  B.甲应当把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乙、丙
  C.乙、丙可以去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后,归乙、丙共同享有
  D.乙、丙可以去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后,归甲、乙、丙共同享有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20.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需要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资产评估的是(    )。
  A.行政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
  B.事业单位部分改制为企业
  C.事业单位分立
  D.事业单们的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21.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时行中的一定期间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该一定期间为(   )。
  A.最后6个月
  B.最后9个月
  C.最后1年
  D.最后2年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只有在诉讼时效期满前6个月(最后6个月)发生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的,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计算。
  

  22.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定应撤销情形的,可以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定机构申请撤销裁决。该法定机构是(    )。
  A.当事人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
  B.当事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 本题考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
  
  23. 下列关于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股东可以用债权出资
  B.股东可以用股权出资
  C.股东可以用非专利技术出资
  D.股东可以用劳务出资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劳务出资是普通合伙人特有的出资方式,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24.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公司由甲同时担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B.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担任监事
  C.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D.甲乙丙丁首次出资额各为5万元,其余部分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足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本题中,选项D的首次出资额正确,但是总的出资期限不符合规定。
 

  25. 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是自然人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分期缴付出资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

www.qiuzhi56.com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可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2B钢笔填涂答题卡中题号26至45信息点。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26.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下列各项中,属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有(    )。
  A.适应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的项目
  B.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的项目
  C.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D.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的项目
  参考答案:A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的项目和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的项目属于限制类项目。
  
  27. 下列有关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表述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合营企业在合营期限内,未经批准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B.合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经营事会通过即可
  C.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D.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参考答案:A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应当经合营各方协商一致,并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经原审批机关核准,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
  

  28.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营企业解散原因的有( )。
  A.合营期限届满
  B.合营企业未达到经营目的,又无力发展前途
  C.合营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D.合营企业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合营企业在下列情况下解散:合营期限届满;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29. S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对S企业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S企业破产前,可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主体包括( )。
  A.S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
  B.债务人S企业
  C.出资额占S企业注册资本25%的出资人甲
  D.出资额占S企业注册资本15%的出资人乙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30.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有关破产申请受理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B.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C.管理人对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继续履行
  D.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的四个选项说法均是正确的。
 
  31.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有关重整期间发生事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经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B.债务人的出资人可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C.债务人的监事经人民法院同意可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
  D.债务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不得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32.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
  A.更换管理人
  B.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C.确定管理人的报酬标准
  D.对外代表债务人
  参考答案: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33.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申请上市的封闭式基金应具备的条件有( )。
  A.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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